重庆市地税局:卖二手房有两种方式征个税
点击:1892 次 发布时间:2013-04-23
个税征收
符合条件严格按转让所得20%征税
随着“重庆版国五条”细则落地,市地税局昨日表示将认真落实,对个人转让住房个人所得税分情况入行核实或核定征收,符合条件的严格按照转让所得20%征收个税。
据了解,按照有关规定,目前个人转让住房中的个税分情况入行核实征收和核定征收。所谓核实征收,即住房转让收进扣除房屋原值,减往相关税费,并扣掉合理费用后,按其20%的税率征收;核定征收则是按照房屋出售价格,按1%的税率征收个税。
市地税局方面昨日表示,凡能通过税收征管、房屋登记等历史信息核实房屋原值,又能核实装修费、住房贷款利息、手续费、公证费等合理费用,正确计算应纳个人所得税所得额的,严格按转让所得的20%征收个人所得税;对不能核实房屋原值或合理费用的,依照税收征管法和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规定实行核定征收。
■算账
买成100万卖150万交多少个税
重庆新中地产总经理何伟坚为记者算了一笔账,假设一市民的一套房产于3年前购买,面积100平方米总价100万元,买主办理了3成首付,贷款利率每年6%,装修费用按照每平方米1000元计算,总计装修费用10万元。3年房产贷款还清后,按照150万元的价格出售。那么贷款利息每年4万元,3年贷款利息总额12万元,手续费、公证费等合理费用一般占据房产总价的3%左右,按照3万元计算。
假如采用核实征收的办法,此时可算出其在以150万元卖出后,其所得额50万元减往10万元装修费用,减往12万元利息费用,减往各项费用3万元,最终所得额为25万元,按照20%的税率计算,其需要交纳5万元个人所得税。同时,假如按照核定征收的办法征收个税,则为150万元的1%,即是1.5万元。
土地供给
住房供地2720公顷主城占比过半
重庆商报讯按照“国五条”重庆细则要求,要加强普通住房用地供给治理。记者昨日从市国土房管局官网获悉,2013年度全市住房供地计划已宣布,今年计划供给2720公顷,其中主城区住房用地计划占比约超一半,计划供给1341公顷(见制图)。
根据3月1日国家出台的“国五条”细则,要求各地国土部门必须于3月底之前上报今年住宅用地供给计划,由国土部汇总后向外界宣布。30日,市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继承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要求普通住房用地供给保持合理、稳定的住房用地供给规模,2013年全市住房用地供给总量不低于过往5年平均实际供给量,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住房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比例达到住房用地年度供给总量的70%以上。
“根据我们监测的数据,往年重庆住房推地任务约为2410公顷,最终成交约2322公顷。今年重庆宣布的住房供地计划完全符合要求。”
住房贷款
二套房须首付六成利率上浮10%
重庆商报讯“国五条”重庆细则出台后的首个工作日,记者走访市场了解到,市内商业银行已接到人民银行重庆营管部通知,假如商业银行接到总行信贷政策调整通知,应提前3天向人民银行重庆银管部报备。
二套房贷政策执行严格
按照“国五条”重庆细则规定,商业银行必须严格执行第二套住房信贷政策,暂停发放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当主城区新建商品住房价格出现上涨过快、上涨幅度超过房价控制目标时,将在国家统一信贷政策基础上,入一步提高第二套住房贷款的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
昨日,记者走访市内多个楼盘得知,银行在执行第二套房按揭贷款政策时非常严格,首付必须要六成,利率必须上浮。市内多家商业银行个人房贷部负责人也表示,一旦购房者被认定为二套房,首付必须达到六成,贷款利率必须上浮10%。此外,银行对第三套房是停发贷款。
房贷政策有调整应提前报备
值得注重的是,人民银行重庆营管部已经开始对各家商业银行的房产信贷政策入行“摸底”和动态化治理。“我们已经接到通知,要求报备房屋按揭贷款和开发贷的利率执行情况。”市内多家商业银行个贷部负责人介绍说,已经接到了人民银行重庆营管部的通知,要求持续跟踪监测个人住房贷款和商业贷款的发放情况,密切关注首套房贷、二套房贷利率和首付款比例,以及非本地居民购房贷款政策执行情况。假如商业银行接到总行通知调整房贷政策或重庆分行自己有政策调整时,在政策执行前,应提前3个工作日向人民银行重庆银管部报备。